南京抢人!给钱给房给户口 落户门槛大降!优质单位可自建人才房

南京焦点发布 2018-01-09 09: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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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有人才有话语权,有人就有购买力。抢人的二线城市多得是,郑州和成都此前都已先后“放水”,竞争异常激烈。 从大局观上看,在城市竞争中,南京没理由坐视人才被别的城市抢走。可不,南京又给人才送温暖了,算盘打得贼响亮! 01 南京重金求才!给钱给房给补贴,允许优质单位自建人才公寓! 1月7日,南京出台

这年头,有人才有话语权,有人就有购买力。抢人的二线城市多得是,郑州和成都此前都已先后“放水”,竞争异常激烈。

从大局观上看,在城市竞争中,南京没理由坐视人才被别的城市抢走。可不,南京又给人才送温暖了,算盘打得贼响亮!

01

南京重金求才!给钱给房给补贴,允许优质单位自建人才公寓!

1月7日,南京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再放大招从全国抢人才!该意见明确提出:高层次人才公积金最多可贷120万!

从1月4日,市委市政府2018年一号文件《建设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名城》发布(其中提到一系列人才安居新方法),只过了3日,就将这一人才政策正式公布,可见南京是多么求才若渴。人才安居办法针对四个层面实施:

1、A、B、C类高层次人才的安居政策:可选择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如A类人才可选择申领不少于300万的购房补贴、申购不低于200平共有产权房,免费租赁200平人才公寓;

可不受户籍限制,通过在商品住房项目中筹集部分房源定向供应的市场化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公积金提取支付房租可2倍,用于房贷可4倍,相当于120万;子女入学可免费享受公办义务教育;并可享受科教文卫资源;

2、高校毕业生和往届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凭毕业证书即可落户、买房;可申领3年住房租赁补贴,其中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其中,F类人才拿补贴租房的时限长达5年;

3、高校和企业人才安居:高校、科研院所可在自有存量土地上配建人才公寓;扩大适用企业的人才安居名单。符合产业政策即可;

4、重大项目的人才安居:比如投资额50亿,近2年投资累计达25亿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可自建人才公寓。

A、B、C类人才入门槛较高,也不会乱挪窝,数量有限,D、E、F能符合的还是有不少的。

A类人才是指国际国内先进人才;

B类人才主要以省333工程排名前列层次培养对象为参照;

C类人才主要以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为参照;

D类人才主要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为参照;

E类人才主要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为参照基准;

F类人才主要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为参照基准。

划重点:

1、高层次人才直接送钱送房,一般层次人才给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延长相应人才拿补贴租房的时限等。

2、放松落户条件,先落户再就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给南京楼市托底。

3、政府允许优质单位自建房,允许和适度扩大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自建人才公寓,以后只要是满足一定条件的优质公司和精英单位,都能自建人才公寓。

想想看,40岁以下,基本上都是80后,正赶上全国大学扩招。据统计,2000年后,许多省份的本科录取率就在40%以上,且年年攀升。

南京人才安居办法其实挺猛的,基本上只要是个本科生,就可以享受到政策利好。而南京的落户政策,已接近于零门槛,就差再加一句:欢迎全国人民到南京来买房。

02

人才房、租赁房,南京未来的住房市场将多维呈现……

“房住不炒 ”的定位,让房子的居住属性更加凸显,而南京人才安居也朝这个方向进行。

就在1月8日上午,南京市政府发布南京市人才安居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其中提到政府投资建设的人才安居房户型为30-144㎡,在海外高层次人才相对集中的河西、仙林、江北、江宁等区域,筹建海外人才公寓。商品房项目配建人才安居房户型为60-144㎡;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国有土地建设人才安居住房,原则上只能建设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但不得改变原有用地性质,不得分割销售。

1地块出让配建人才房、竞建保障房

据搜狐焦点南京站统计,2017年南京共有27幅地块需要无偿配建人才房、安置房,相当可观。这么看来,各类先进人才、教授、专家、学者来南京都有房子住了。

这27幅地中,包含了达到较高限价需要竞保障房面积的、出让条件中限定必须要建人才房的,基本上涵盖了南京的主要几个板块。

(点击查看大图)

2南京推多幅租赁用地,全部自持

除了配建人才房,达较高限价竞建保障房,南京还有租赁用地,开发商自持,只租不售。

仙鹤门G69地块是南京排名前列幅租赁用地,地块中的B地块须全建设自持型租赁公寓并纳入南京市人才安居计划,且地块所建房产全部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未来提供上市的房源为酒店式公寓。

开年排名前列挂,1月4日,南京国土局挂5幅地块,来自燕子矶、方山、麒麟、江北新区,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土地用途为租赁住房用地。用地总面积为17.95公顷,实际出让面积16.79公顷,出让起始价总额为10.47亿元,预计未来可建设租赁住房38.52万平方米。

如果按照租赁住房套均80平计算,未来这5个项目可提供约5000套租赁房,对于南京住房保障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

3商品房变人才房,会玩

青龙山板块的中南缇香漫日前已确定作为秦淮区保留的人才房使用了,商品房变人才房,会玩。

2016年6月14日,中南经过35轮竞价最终以总价11.3亿拿摘得,楼面价17453元/㎡。根据此前发布的规划显示,该项目拟建5栋高层住宅及相关配套设施。

江宁另一家楼盘龙泽苑也不对外销售了。江宁区住建局网络发言人回复,根据政府相关工作会议要求,拟收购“龙泽苑”项目用作安置房源,目前,相关工作在推进之中。

4一批楼盘销售时出现“人才房”

除了政府购买、开发商配建之外,南京还有一批不可描述的人才房。如去年11月份的河西10盘联开,其中5盘有98套人才房不参与摇号,属于人才的福利......这个会在楼盘销售方案中体现的。

5优质单位自建人才公寓

政策上已经明示,未来优质企业和精英单位是可以自建人才房的。

其实,在南京,现在还有少量的企业有人才房供应给本单位的精英人才,价格嘛,低到底裤都保不住了,当然这是为留人才的手段,也确实帮不少年轻人解决了住的问题。

譬如,早在2009年,ZTE就在软件大道建设了安居房,当时的价格是3000一平。

另外中兴通讯落户江宁滨江,建设智造基地,用地面积为1300亩,其中产业用地1000亩、研发基地和人才公寓300亩,总投资额达200亿。研发基地和人才公寓300亩,体量那是相当的大,精英员工的福利。

江北新区力推的首批共有产权房,有资格购买共有产权房的人才,是浦口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的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等产业所需人才;台积电、清华紫光等重点项目所引进人才,将予以优先考虑。

03

南京落户政策迎来不小的变化,又有一批人将获得入场券!

对于精英人才,政府、政策也是不断的在招徕并希冀留住这批人,但这毕竟是少部分人的福利,但是在南京人才政策不断优化的基础上,普通人才也可以捡到点福利。南京提出,到2020年,全市人才总量(拥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者)将达311万人,比“十二五”末增加90万人。

没错,就是限购变相松绑。明里抢人,暗里救市!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凭毕业证书即可落户买房,对南京楼市有刺激作用。

许多在南京工作的外地人,倒是很开心,终于有资格在南京买房了!政策一出,马上就有不少人来咨询我买房问题。

我们来回顾一下南京的落户政策。

在2017年2月之前,南京执行的是买房落户的政策,当然同步开放的也有人才落户、投靠落户等,但是主流的还是买房落户。

自2017年2月开始,南京实行积分落户,每年仅有2个月(3月1日-3月31日、9月1日至9月30日)可受理,错过一次要等半年,限定条件略多。

申请积分落户的条件(基础指标,都要具备):

(1)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2)在本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3)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近2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4)累计积分达到100分;

(5)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另,军队干部转业安置南京、大学生村官在南京工作、属于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研究生、本科生等11种情形,其中本科专科要求在35周岁以下,且本科要在南京连续缴社保满1年,专科连续缴社保满2年;按毕业生就业政策在南京就业或创业的,不受缴纳社保时间限制。

在积分落户政策实行不到1年后,2018年1月,南京规定,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凭毕业证书即可落户买房,将人才年龄限制进行了放松,而且辐射范围更广,又一批人可以获得南京买房的入场券。

【注意: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文件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也就是说南京的落户年龄限制已经被抬高到了40周岁。但是相对于其他二线城市还是偏紧的,武汉、长沙等城市大专就可以落户。

我们通过一组数据,即近几年南京的人口增量,来看看南京重金求才的真实原因。

作为科教之城的南京,每年毕业约20万大学生,结果留下来的也就2-3万,90%的毕业生都流向了其他城市。南京本来制定的2020年960万的人口指标,基本实现无望。

没有人口增长的经济增长,本身包容性不够,创造不了太多增量,进入万亿GDP俱乐部的南京显然还有很多的路要走。

南京这一次已经卯足了劲,打出的人才争取组合拳还是非常给力的,接下来就要到收割成果的阶段了。当然,人才政策只是一方面,有没有相应的产业来接纳相对应的人才才是长久之计,打铁还需两头硬啊!

政策原文

(滑动看全文)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

宁政发〔2018〕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实施《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18〕1号),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宁政发〔2017〕99号)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人才安居工作力度,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和条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打造以综合性科学中心和科技产业创新中心为支撑、以一流创新生态体系为保障的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名城,重点关注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高校院所和企业人才、重大项目人才的安居工作,坚持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通过提供住房、补贴、政策等为人才量身定制安居方式,加快构建系统完备、全面覆盖、高效便捷的人才安居政策和保障制度,为“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提供持续动力和支撑。 

二、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 

(二)《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类高层次人才,可选择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其中,A类人才和在本市承担国家(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特殊人才(团队),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原则上可在本市选择申购不低于200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免费租赁20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申领不少于300万元购房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B类人才可在本市选择申购150平方米左右的共有产权房、租赁15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申领较高200万元购房补贴和每月7500元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C类人才可在本市选择申购120平方米左右的共有产权房、租赁12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申领较高170万元购房补贴和每月6000元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牵头单位:市房产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市商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三)《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类高层次人才以及政府重点引进企业(项目)中的核心团队成员、新型研发机构中的核心团队成员、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相当于A、B、C类高层次人才的人员等,在本市无住房的,可不受户籍限制,通过在商品住房项目中筹集部分房源定向供应的市场化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牵头单位:市房产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国土局、市人社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四)《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类高层次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标准放宽到现有标准的2倍,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较高可放宽到限额的4倍;A、B、C、D、E类人才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牵头单位:市公积金中心,责任单位:市房产局) 

(五)《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类高层次人才,其非本市户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居住地所在区纳入政策照顾对象,安排区内公办学校入学,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待遇。(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六)在海外高层次人才相对集中的区域,筹建专门的海外人才公寓定向供应,配备接入国际医疗结算体系的国际化医院,引入国际学校等教育机构,满足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健康和子女入学需求。(牵头单位:市房产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卫计委,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三、高校毕业生安居政策 

(七)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凭毕业证书、技术(技能)型人才凭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落户手续后,即可申请享受相应的住房政策。(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房产局)

(八)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全日制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在本市就业创业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无住房的(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少有一套住房),可申领3年住房租赁补贴,其中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符合条件的可申购共有产权房。(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房产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九)按照《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F类人才申请安居的新就业高校毕业生,选择申领租赁补贴或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期限为5年。(牵头单位:市房产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四、高校院所和企业人才安居政策

(十)“两落地一融合”成效显著的高校、“双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可适当放宽其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人才公寓的配建规模,着重解决新引进青年教师、科研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的住房问题。(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房产局、市科委) 

(十一)鼓励企业、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从事专题研究的博士后可参照《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E类人才,在本市选择申请租赁60平方米左右的公共租赁住房或申领每月2400元租赁补贴;出站留(来)宁在企业工作的博士后可参照D类人才,在本市选择申购90平方米左右的共有产权房、租赁9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申领每月3600元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市房产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十二)扩大《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适用企业范围。以下三种类型的企业申请人才安居政策不再受企业名录限制:符合我市《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主导产业优化升级的意见》(宁委发〔2017〕33号)中定义的,打造先进制造业四大主导产业、现代服务业四大主导产业和培养一批未来产业要求的企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鼓励发展领域的转型升级、创业创新型企业以及新型研发机构;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适用范围的九大类企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科委、市商务局、市房产局)

五、重大项目人才安居政策 

(十三)新引进在本市落地投资额超50亿元、且近两年累计完成投资额25亿元以上、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允许企业在项目用地内自建人才公寓,用地性质不变,由企业自持使用;也可就近就地规划建设部分共有产权房定向供应。对产业引领型、人才密集型的其他重大创新成果转化项目,可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安居支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市房产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六、保障措施 

(十四)构建人才安居服务工作网络。建立市、区两级人才安居工作机构,落实责任、明确专人、实体运作。构建全市统一的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实行一门受理、一站式服务,实现“不见面”审批,确保人才安居工作有序开展。(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房产局,责任单位: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十五)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通过在商品住房中配建、竞建、竞自持,在集体土地试点建设,在保障房中定量建设,以及在居住用地限地价、限租金、限对象建设等方式,多渠道建设租赁住房。(牵头单位:市国土局、市房产局、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十六)加快共有产权房建设。采取集中与分散建设相结合的方式,以属地建设为主,提高共有产权房建设规模。可在出让土地中采取限房价、限对象等方式建设共有产权房,也可以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适当提高配建比例,增加共有产权房的供应。(牵头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房产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十七)建立人才安居补贴经费负担机制。人才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由市、区财政分担,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承担50%;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承担70%。江北新区全额承担。(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房产局、市人社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十八)落实人才安居工作责任制。建立市、区两级人才安居工作考核机制,将人才安居工作考核纳入市对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鼓励企业和人才诚信申报,对弄虚作假骗取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纳入企业或个人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责任单位:市房产局、市人社局、市科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文件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江北新区、各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在本意见基础上,研究制订本辖区的具体措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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