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开发商这样宣传楼盘,被罚40万

南京焦点发布 2021-11-22 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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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安居,方能乐业 为了吸引潜在的购房客户 楼盘的广告不仅设计精美 夺人眼球的宣传内容也是必不可少 “16年的一站式教育,与名校相邻” “ 南京目前少有在售的亲湖楼盘” “数据不说谎、双卫户型未来升值潜力更加广阔” …… 但是,发布这些内容的老板们 你违法了! 今年以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 针对民生领

唯有安居,方能乐业

为了吸引潜在的购房客户

楼盘的广告不仅设计精美

夺人眼球的宣传内容也是必不可少

“16年的一站式教育,与名校相邻”

“ 南京目前少有在售的亲湖楼盘”

“数据不说谎、双卫户型未来升值潜力更加广阔”

……

但是,发布这些内容的老板们

你违法了!

今年以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

针对民生领域痛点难点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依法从严查处一批违法案件

进一步规范了商品住房市场经营秩序

案例一: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发布房地产广告案

基本案情

当事人于2021年3月至4月在雨花台区长虹路222号德盈广场一楼展区,利用沙盘模型、广告牌、电子屏以及广告宣传单页,对所开发的某房地产项目进行广告宣传,宣传内容包含楼盘项目的开发公司、楼盘位置、户型、配套设施的相关信息,但并未标明该房地产项目的预售许可信息。经核查,该楼盘项目暂未达到预售条件,也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进行房地产广告宣传的行为,已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五条第(四)项的规定。

依据相关规定,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基本案情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对当事人位于江宁区的某楼盘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制作的宣传牌上,有“私享一公里湖岸线,距湖不足50M,纵享36万方湖光鲜氧,纯天然水系打造‘N恒系统(恒温恒湿恒氧)’”“项目立面采用3.0金地褐石专利,承袭美国波士顿经典褐石街区建筑风格”等内容。此外,当事人还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16年的一站式教育,与名校相邻”“ 南京目前少有在售的亲湖楼盘”“ 梅龙湖板块内少有在售低密湖居叠墅产品”等广告宣传内容。经核查,上述内容无证据证实,均不真实。

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行为。

依据相关规定,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了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以及罚款3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南京某置业公司价格违法案

基本案情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南京市六合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开发的六合区某楼盘,在商品房销售环节只标示了容积率、绿地率、车位配比率、层高、面积、单位、总价等因素,未标示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面积等内容,也未公示有价格举报电话,标价不全。

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

依据相关规定,南京市六合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售楼处检查发现,当事人制作的沙盘A地块项目和B地块项目之间有一条隔栅,将A、B两地块进行隔断。

经核查,2017年6月,当事人取得溧水地区A、B两个地块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该许可的A地块项目建筑类型为联排别墅和叠墅住宅,B地块项目建筑类型为高层住宅。在总平面设计图中,A地块和B地块项目为联通区域,之间没有物理隔断。上述A、B地块项目已于2019年12月23日之前竣工验收。

2019年底,当事人在上述两项目之间使用铁结构的绿色隔栅对两项目进行隔断;2020年7月,当事人根据溧水区石湫街道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责令限期改正的通知,拆除了上述隔栅。截至案发,A地块和B地块项目之间实际上没有使用隔栅进行物理隔断。当事人使用沙盘宣传的在A地块和B地块项目之间有一条隔栅,将A、B两地块进行隔断与实际情形不符。

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排名前列款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依据相关规定,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4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南京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