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原家庭住房套数超限购,离婚3年内不得买房

南京焦点发布 2021-08-05 20: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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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以“假离婚”手段来获取买房资格甚至首套房资格的人请三思!在“房住不炒”的定位下,北京正通过“打补丁”“堵漏洞”的方式,保持调控定力不动摇。 8月5日,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明确夫妻离异的,若原家庭在离异前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

今年上半年,受需求释放、违规资金流入等因素叠加影响,本市二手房成交过热,价格上涨。为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我市保持从严调控的政治定力,着力“打补丁”“堵漏洞”,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市住建委于8月5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明确:自8月5日起,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公告》发布前提交离婚申请,尚未正式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后仍然按照原先的政策执行。

原文如下:

京建发〔2021〕243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

为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本公告自2021年8月5日起施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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