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2%!南京又出重磅买房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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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市六合区发布《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暂行实施细则》及《征收集体土地涉及住宅房屋房票安置暂行实施细则》。
其中房票安置政策最高能给到12%的购房奖励!
根据政策细则:国有土地上被征收人,持房票购房买商品住宅(含公寓、储藏室、车库、商办等)的,给与被征收人房票面额使用部分8%购房奖励。
而集体土地涉及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在有效期内使用房票在六合区购房的,按实际使用房票金额,给予12%奖励资金。
此外,集体土地涉及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当房票的票面金额使用比例超过90%时,剩余的房票余额,还可以提取现金。
目前,南京已经有雨花台区、栖霞区、秦淮区、浦口区、玄武区,公开发布过房票安置新政或征求意见稿。
从政策细节上看,各区对房票安置的奖励力度,各有不同。
比如,对于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针对仅选择货币补偿且放弃申购征收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的,秦淮区、玄武区都是给予房票面额使用部分不超过5%的购房奖励;六合区奖励8%。而栖霞区则是奖励10%,是秦淮和玄武的两倍。
政策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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