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土拍新政细则落地!细分四大资金来源,明确各项审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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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还记得前几天,苏州土拍新政加码的事情吗?
将二批次集中供地的出让时间从9月1日-3日延迟至9月16日-18日。
同时,还表明将对地块的房企资质、参拍数量、资金来源、上限溢价等做出调整。
当时的重点如下——

就在刚刚,苏州自规局再度发布通知,对涉宅地竞买资金来源和房企资质的相关问题做出解释说明,一起来看看——。
1、保证金和出让金分批审查公告显示,二批次地块资金来源申报分为竞买报名阶段申报、竞得后申报两种类型,竞买人应在报名阶段申报保证金的资金来源,竞得人应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申报对应成交金额的资金来源。其中,在网上报价阶段,竞买人应同步上传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和承诺书,如联合竞买则各方应分别提交;在地块成交后,竞买人应提供资金来源证明材料。2、明确四大资金来源所需材料竞买人的拿地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各自需要不同明细的证明材料:①来源于经营性资金,包括项目销售、出租收入、其他经营性资金收入等三类;②来源于投资者投资资金,同时细分竞买人报名前6个月内新注入的投资资金、境外资金等;③来源于投资收益性资金,包括收回投资及利润分配、收回债权资金、其他金融性投资收益等三类;④来源于其他资金,如处置资产、偶然所得、税费返还、政府补贴、接受捐赠等。3、规定房企资质要求竞买人应当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证书或暂定资质证书。联合竞买的,各方均应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此外,在更名阶段,对竞买人拟更名的全资子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不作要求。
来源: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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