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连发多条公告!南京这里即将大规模征地!

南京焦点发布 2022-09-04 11: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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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近期,南京江北新区,接连发布了多条征地公告!

1、拟征地公告 宁(江北新区)拟征告〔2022〕69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长芦街道白玉社区白玉一组范围内

2、拟征地公告 宁(江北新区)拟征告〔2022〕70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盘城街道江北社区丁解村组、刘家洼组、貌家洼组范围内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宁(江北新区)征补安置〔2022〕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宁(江北新区)拟征公告〔2021〕60号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研创园四期方正璞华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顶山街道临江社区新河组范围内。

二、土地现状

拟征收顶山街道临江社区新合组集体所有土地0.0885公顷(1.3275亩)。其中,农用地0.0885公顷(1.3275亩),耕地0.0803公顷(1.2045亩)。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宁(江北新区)征补安置〔2022〕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宁(江北新区)拟征公告〔2021〕53号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研创园富士康科研用地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顶山街道临江社区七组范围内。

二、土地现状

拟征收顶山街道临江社区七组集体所有土地2.2801公顷(34.2015亩)。其中,未利用地2.2801公顷(34.2015亩)。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宁(江北新区)征补安置〔2022〕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宁(江北新区)拟征公告〔2021〕49号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研创园滨江初中用地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顶山街道临江社区新河组农民集体,新五组农民集体范围内。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拟征收拟征收顶山街道(镇)临江村(社区)新河组集体所有土地0.1288公顷(1.932亩)。其中,农用地0.1288公顷(1.932亩),耕地0.0010公顷(0.015亩)。

2、拟征收拟征收顶山街道(镇)临江村(社区)新五组集体所有土地4.0518公顷(60.777亩)。其中,农用地3.9501公顷(59.2515亩),耕地1.4615公顷(21.9225亩),未利用地0.1017公顷(1.5255亩)。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宁(江北新区)征补安置〔2022〕3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宁(江北新区)拟征公告〔2021〕52号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研创园滨江小学一期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顶山街道临江社区新五组范围内。

二、土地现状

拟征收顶山街道临江社区新五组集体所有土地2.4242公顷(36.363亩)。其中,农用地2.0144公顷(30.216亩),耕地1.5265公顷(22.8975亩),未利用地0.4098公顷(6.147亩)。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宁(江北新区)征补安置〔2022〕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宁(江北新区)拟征公告〔2021〕54号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研创园滨江小学二期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顶山街道临江社区东圩组范围内。

二、土地现状

拟征收顶山街道临江社区东圩组集体所有土地0.3434公顷(5.151亩)。其中,农用地0.1862公顷(2.793亩),耕地0.0013公顷(0.0195亩),未利用地0.1572公顷(2.358亩)。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8、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宁(江北新区)征补安置〔2022〕3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宁(江北新区)拟征公告〔2021〕51号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研创园滨江高中用地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顶山街道临江社区新河组农民集体,新五组农民集体范围内。

二、土地现状

1、拟征收拟征收顶山街道(镇)临江村(社区)新河组集体所有土地2.3608公顷(35.412亩)。其中,农用地1.368公顷(20.52亩),无耕地,未利用地0.9928公顷(14.892亩)。

2、拟征收拟征收顶山街道(镇)临江村(社区)新五组集体所有土地0.7891公顷(11.8365亩)。其中,未利用地0.7891公顷(11.8365亩)。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9、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宁(江北新区)征补安置〔2022〕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宁(江北新区)拟征公告〔2022〕1、2号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国际创意街区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市政工程)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顶山街道临江社区新河组农民集体,河口组农民集体范围内。

二、土地现状

1、拟征收拟征收顶山街道(镇)临江村(社区)新河组集体所有土地0.2936公顷(4.404亩)。其中,农用地0.0262公顷(0.393亩),无耕地,建设用地0.2674公顷(4.011亩)。

2、拟征收拟征收顶山街道(镇)临江村(社区)河口组集体所有土地0.0063公顷(0.0945亩)。其中,建设用地0.0063公顷(0.0945亩)。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10、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宁(江北新区)征补安置〔2022〕4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宁(江北新区)拟征公告〔2021〕55号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研创园四期方正璞华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顶山街道临江社区双闸组范围内。

二、土地现状

拟征收顶山街道临江社区双闸组集体所有土地3.3422公顷(50.133亩)。其中,农用地2.1129公顷(31.6935亩),耕地2.0443公顷(30.6645亩),建设用地0.2199公顷(3.2985亩),未利用地1.0094公顷(15.141亩)。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11、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宁(浦口区)征安补公告〔2022〕26号)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江浦街道新合社区外江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拟征收江浦街道新合社区外江组集体所有土地0.1105公顷(1.6575亩)。其中,农用地0.0167公顷(0.2505亩),含耕地0公顷(0亩);建设用地0.0393公顷(0.5895亩),未利用地0.0545公顷(0.8175亩)。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12、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宁(浦口区)征安补公告〔2022〕27号)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江浦街道西江口社区新垄组(原西江村)、新合社区外江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拟征收江浦街道西江村新垄组集体所有土地0.0777公顷(1.1655亩)。其中,农用地0.0126公顷(0.189亩),含耕地0公顷(0亩);建设用地0.0282公顷(0.423亩),未利用地0.0369公顷(0.5535亩);

2、拟征收江浦街道新合社区外江组集体所有土地0.0004公顷(0.006亩)。其中,农用地0公顷(0亩),含耕地0公顷(0亩);建设用地0.0002公顷(0.003亩),未利用地0.0002公顷(0.003亩)。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来源:南京江北生活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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