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十四五”供应77万套住房,其中保障性住房30万套

南京焦点发布 2021-11-03 10: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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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南京市“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南京城镇住房发展的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住房发展的新时期要求,围绕“高质量发展、高能级辐射、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发展主线,托底“全市常住人口

11月2日,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南京市“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南京城镇住房发展的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住房发展的新时期要求,围绕“高质量发展、高能级辐射、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发展主线,托底“全市常住人口突破千万”发展目标,着力改善供给、引导预期、调节需求、抑制投机,建成南京特色“保障+市场”住房体系。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供给,住房租赁市场有序发展,“租购并举”制度不断健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宜居生活需求不断满足,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管理等长效机制更加完善,“智慧房产”建设深入推进。

到规划期末,形成住房供应体系不断完善、供应结构更加合理、居住空间持续优化、居住品质全面提升、智慧服务显著升级的发展新局面,全面实现“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

具体而言,“十四五”时期南京的供应体系不断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利用市场化手段满足多层次需求,加快住房保障对象从本市户籍家庭为主向覆盖城镇无房常住人口转变。规划期末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不低于28%。房地产市场调控城市主体责任切实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方案稳妥实施,住房消费持续健康发展。租赁住房短板加快补齐,租赁住房多渠道多主体供应体系、政策法规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更加健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更加规范。

同时,供应结构更加合理。“十四五”期间,南京全市计划供应各类住房约77万套。其中:保障性住房30万套,包括产权类(征收安置房、共有产权房)17万套,租赁类(公共租赁房、保障性租赁住房)13万套;市场化住房47万套,包括产权类(新建商品住房)40万套,租赁类(市场化租赁住房)7万套。

居住空间持续优化。居住用地布局和结构不断优化,有效支撑城市战略功能实施。全市年均供应居住用地800公顷左右。

居住品质全面提升。住区环境建设改造和管理服务机制不断健全。完成2000年前建成以及部分2005年前建成、群众改造愿望强烈、市场参与程度高的老旧小区改造。

“十四五”时期南京市的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坚持民生优先,完善多元包容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供应,持续供应公共租赁住房,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房,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推进征收安置房按需建设,持续完善租赁补贴政策,“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12.5万套,供应给符合条件的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

二是坚持租购并举,构建平稳健康的住房市场体系。夯实城市主体责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持商品住房平稳供给,“十四五”期间,全市年均新建商品住房上市量保持在8万套左右。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多渠道筹集租赁房源及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

三是共建美丽家园,夯实全面高质量发展宜居体系。以城市脏乱差片区内质量较差的非成套住房、成片危破老旧住宅为重点,有序开展居住类地段城市更新。持续推进剩余棚改区改造,“十四五”期间,全市棚户区改造面积不少于600万平方米。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期间,全市改造老旧小区不少于600个。

四是统筹资源配置,优化人地房产业协同空间体系。全面提升江南主城区、江北新区、紫东地区和南部片区城镇住房综合供应能力和居住服务质量。提升重点片区人口承载能力,明确重点地区城镇住房建设导向。

五是加强信息联动,建立住房发展智慧化支撑体系。构建房产大数据分析评估体系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评估体系,为住房长效发展和政府决策提供有效支撑。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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