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提升居住建筑品质 室内平均温度应不低于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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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修订的地方标准《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正式发布。
标准修订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了完善提升。
优化室内热环境,提升居住建筑品质
标准进一步提高了室内热环境要求。规定冬季不采取供暖时,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室内平均温度应不低于14℃、寒冷地区应不低于12℃,墙体与外窗内表面的温差不应超过4℃,以减少对人体的冷辐射。同时,提升了外窗、分户墙和分户楼板等关键部位节能要求。
增设新风系统,营造舒适健康环境
标准要求每套住宅应设置新风系统,以改善室内空气品质,可因地制宜选择新风器、户式新风系统或集中新风系统,新风系统设计时应考虑厨房和卫生间局部排风的影响。
拓展可再生能源应用,提升建筑节能标准
根据江苏气候特点和资源禀赋,进一步细化提升了居住建筑节能指标和技术要求,扩大了可再生能源建筑的应用形式和范围,推进太阳能光伏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空气源热泵系统、地源热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应用,降低对传统能源的依赖,全面支撑居住建筑节能率由65%提升至75%。
国内知名专家对修订后的标准给予高度评价,以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徐伟为首的标准审查专家委员会认为,《标准》填补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75%标准的少有,整体达到国际水平,与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中关于居住建筑节能原则性、方向性要求相衔接,对江苏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标准将于2021年7月1日实施。届时,必将有效提升江苏建筑节能水平和居住品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江苏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实现作出积极贡献。
《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修订,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联合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城镇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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