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刚出新规!出租房屋不登记信息将被计入信用记录!

南京焦点发布 2019-11-26 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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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江苏省政府公布了《江苏省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出租房屋,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7日内申报登记信息。未按规定申报、转报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依法予以处罚、记入信用记录。 来源:南京江北新区发布

11月26日,江苏省政府公布了《江苏省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出租房屋,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7日内申报登记信息。未按规定申报、转报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依法予以处罚、记入信用记录。

来源:南京江北新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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